2026-08-29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洪祥率团赴印度新德里出席第十一届金砖国家法律论坛
日期:2026-08-28   来源:中国法学会   责任编辑:敖婷婷

2026年8月20日至24日,应印度律师协会邀请,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洪祥率代表团赴印度新德里出席第十一届金砖国家法律论坛,并与有关法学法律组织开展交流活动。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洪祥在论坛开幕式致辞。

2026年8月20日至24日,应印度律师协会邀请,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洪祥率代表团赴印度新德里出席第十一届金砖国家法律论坛,并与有关法学法律组织开展交流活动。

本届论坛由印度律师协会主办,主题为“增强经济韧性、赋能创新与可持续发展的法治框架及机构能力建设”。来自金砖五国及埃塞俄比亚、伊朗、阿联酋、马来西亚等成员国和伙伴国的200余位法学法律界代表参会。开幕式上,印度首席大法官苏里亚·坎特和印度总检察长文卡特拉马尼作为特邀嘉宾致辞。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王洪祥、俄罗斯法律家协会主席团成员奥列格·扎伊采夫、印度律师协会主席普利桑特·库玛尔、巴西律师协会外事负责人布鲁诺·巴拉塔·马加良斯、南非法学会主席马奇尼·伊斯梅尔·莫特隆、埃塞俄比亚联邦律师协会主席特斯法耶·德雷斯、伊朗司法机构律师和官方专家与家庭顾问中心主席哈桑·阿卜迪安普尔、阿联酋律师与法律专业人员协会国际合作负责人阿迪勒·阿卜杜勒卡迪尔·胡迈德·法希尔、泛非律师联盟主席特沃德罗斯·格塔丘·图卢等各国代表团团长致辞。

王洪祥在致辞中表示,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和平赤字、发展赤字、安全赤字、治理赤字有增无减,“全球南方”群体性崛起深刻改变全球格局。金砖合作机制诞生于“全球南方”群体性崛起的历史浪潮之中,成立二十周年来,已从经济对话平台发展为涵盖政治、外交、经济及人文等领域的综合性战略合作机制,成为团结“全球南方”、完善全球治理和推动世界多极化的中坚力量。金砖国家法学法律界应同心携手,积极吸纳更多成员国和伙伴国参与金砖法治合作机制,加强同广大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法学法律机构及多边组织的交流对话,放大“全球南方”法治声音,共谋大金砖格局下法治合作新路径,共同搭建适配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创新与可持续发展的法律保障体系。他提出四点倡议:以金砖法治担当破解全球发展困局,以金砖法治智慧完善新兴领域治理,以金砖法治共识践行绿色可持续发展,以金砖法治行动加快论坛机制建设。致辞获得了与会代表的广泛认同。

论坛开幕式前,印度首席大法官苏里亚·坎特在印度最高法院会见了各国代表团,王洪祥与坎特进行了简短交流。论坛期间,王洪祥分别与俄罗斯法律家协会、印度律师协会、南非法学会、埃塞俄比亚联邦律师协会、泛非律师联盟、伊朗司法机构负责人等举行了6场双边会见,与巴西律师协会、阿联酋律师和法律专业人员协会和马来西亚国际仲裁中心有关部门负责人举行了3场工作会谈,就论坛建设与双边法治合作交换意见。

论坛闭幕式上,王洪祥代表中国代表团致辞并宣布第十二届金砖国家法律论坛将于2027年在中国上海举办。印度最高法院大法官维克拉姆·纳斯和印度总检察长文卡特拉马尼致辞,印度律师协会主席普利桑特·库玛尔作论坛总结讲话。各代表团团长共同签署并通过了《第十一届金砖国家法律论坛新德里宣言》。

各国代表团团长在论坛闭幕式上签署并通过《第十一届金砖国家法律论坛新德里宣言》。

本届论坛聚焦经济韧性法治保障、气候融资、法律人才培养、金砖仲裁网络、人工智能法治保障、金砖国家商事争议解决等多项前沿热点议题设置专题研讨。北京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郭旭升、中国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研究院院长张凌寒、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丝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杨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沣桦、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姚宏敏、华东政法大学金砖国家法律研究院副研究员费秀艳和研究院成员曲光毅等8位中方专家学者分别作专题发言。

访印期间,王洪祥专程拜访总部设于新德里的亚洲—非洲法律协商组织,同秘书长卡玛琳姆·皮尼普瓦多尔举行会谈,就加强双方交流合作深入交换意见。王洪祥还访问中国驻印度大使馆,为使馆馆员和部分驻印中资企业代表作了题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提升中国法治的国际话语权影响力》的专题辅导报告,受到了与会人员的高度赞赏。

访问过程中,代表团积极向外方宣介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成就,阐述中方对解决当前有关国际地区热点问题的基本主张,赠送《中国法学(英文版)》《中国法律年鉴(英文)》《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中英文)》等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外传播核心专业刊物,并诚挚邀请各国法学法律界来华参加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26)和第十二届金砖国家法律论坛,充分展现我国法学法律界参与并推动国际法治合作的责任担当。外方普遍反应热烈,对中方表达友好,希望深化对华法治交流合作。